关于征集2025年团体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分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有关要求,增加水利标准的有效供给,满足水利市场发展和技术创新需求,促进水利高质量发展。根据《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国水利企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现启动2025年度团体标准计划项目征集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避免同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交叉、重复或矛盾;
(二)紧贴国家与行业发展实际需求,围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覆盖到的领域,且技术指标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三)立足领域发展需求,聚焦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模式,吸纳技术创新成果,提高本领域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
(四)鼓励先进技术和优秀行业创新成果在实践基础上形成自主化标准,鼓励具有良好市场实践效果的企业标准升级为团体标准,鼓励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转化;
(五)制定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
二、申报范围
围绕国家水网建设、机械制造、节约用水、智慧水利、水环境治理、防灾与抢险等涉水专业领域需统一的技术、产品及管理要求并期望形成团体标准的,符合水利高质量发展形势下标准化工作的行业新规定,均可申报。
三、组织要求
(一)申请单位(主编单位)原则上应组建不少于5家单位共同参加的标准编制工作组,对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与该项标准有关的国内外现状、标准可解决的问题、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的关系、标准的主要内容、该领域的相关单位和专家等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
(二)申请单位和参编单位应具有相应的专业人员、技术能力及良好的资信,具有标准制订、修订和管理的经验;
(三)标准编写人员应熟悉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和标准编写规则,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四)申报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参编写单位应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及经费支持,确保标准研究编制工作按时完成;
(五)申请单位在正式提交立项申请书之前,应商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组,对所完成立项申请前期工作予以函审;
(六)各分会应发挥各自专业领域的优势,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团体标准建设,并做好团体标准立项材料初审。
四、材料提交
申请单位应将以下立项申请书及立项前期函审材料等一式三份提交我会秘书处,同时须将电子文档( Word版)发送至协会电子邮箱:
(一)中国水利企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1);
(二)标准草案(初稿、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论证材料等,应列出标准的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三)标准相关领域(科研、生产、使用、检测等)权威单位和知名专家名单(附件2)。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石佳宝
联系电话:010-63203427
电子邮箱:slqxttbz@163.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10号基业大厦7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