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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做好优质 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7 09:47:56 阅读数:908
文章来源: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4-04-26 08:57:52
各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宁东管委会经发局,有关企业:
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规定,优质中小企业需每年完成年度数据更新。为组织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本辖区有效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5月10日-6月10日期间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为:https://zjtx.miit.gov.cn ),进入“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3年底有关数据。
二、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在发生变化后3个月内通过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并按程序及时向市级工信主管部门报备,经市级主管部门核实后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及时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的企业,将取消复核资格。
业务咨询:0951—6363644
账号问题:12381
培育平台:010—87901013、010—87901032
附件:企业端平台操作手册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