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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2 15:55:22    阅读数:7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

国办发〔202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务院办公厅自2016年起探索组织开展督查激励工作,持续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激励,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各地大胆探索、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适应“十四五”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更大力度激励地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进一步调整完善督查激励措施,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加强激励支持。现将调整后的督查激励措施及组织实施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成效明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时给予一定奖励,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且发展基础较好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部、财政部负责)

二、对推动“双创”政策落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融通创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优先支持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推介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支持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优先支持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在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中予以倾斜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

四、对促进工业稳增长、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等试点示范工作中给予优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五、对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在质量工作改革创新试点示范、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帮扶、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六、对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市(地、州、盟),优先支持将产业集群内重点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库,在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申报中给予名额倾斜。对其中通用航空发展成效显著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产业集群所在地方,在运输机场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航局负责)

七、对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产业数字化、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促进网络与数据安全能力建设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在创建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八、对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年度投资保持稳定增长、通过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安排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负责)

九、对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落实情况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完成率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适当增加安排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应减少所安排项目的地方建设投资。(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对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在安排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地方外贸创新发展先行先试、外贸领域相关平台建设、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重要展会开展宣传推介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商务部负责)

十一、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投资完成等情况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中统筹安排部分投资,用于奖励支持其符合条件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二、对直达资金下达使用、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国库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等财政工作绩效突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财政通过年度预算安排资金予以奖励,由省级财政统筹使用。(财政部负责)

十三、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成效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支持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保险公司在上述地区开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绿色公司信用类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负责)

十四、对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改革、企业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重点领域监管等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十五、对耕地保护工作突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比例低且用地需求量大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在全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安排一定指标予以奖励。(自然资源部负责)

十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力度大、任务完成质量高、建后管护效果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时予以激励支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负责)

十七、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在分配中央财政相关资金时给予一定激励支持。(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负责)

十八、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进一步加大后续扶持政策支持力度,在安排以工代赈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九、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时予以奖励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二十、对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地、州、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奖励,优先支持建设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优先推介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中给予倾斜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十一、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消费质量水平高的市(地、州、盟),在建设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文化和旅游部负责)

二十二、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市(地、州、盟),在国家层面宣传推广改革经验做法;对其在既有资金渠道范围内的相关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十三、对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市(地、州、盟),在安排中央财政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时予以适当奖励。(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负责)

二十四、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予以适当奖励。对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在安排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时予以适当奖励。(水利部、财政部、国家林草局负责)

二十五、对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等方面成效明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教育部负责)

二十六、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在安排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时给予奖励支持。(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负责)

二十七、对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成效明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安排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时给予奖励支持。(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负责)

二十八、对养老兜底保障、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在安排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中央财政相关资金时给予奖励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负责)

二十九、对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扩容提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适当奖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三十、对高度重视重大决策部署督查落实工作,在创新优化督查落实方式方法、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在下一年度国务院组织的有关实地督查中实行“免督查”。(国务院办公厅负责)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督查激励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强化正向激励促进实干担当作为狠抓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有效手段,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要及时制定或调整完善实施办法,科学设置标准,全面规范程序,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精准客观评价地方工作,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加强统筹整合,优化工作方式,简化操作流程,避免给地方增加负担;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防范廉政风险。要抓好典型引路和政策解读,加大地方经验做法推广力度,指导和帮助用好用足激励政策,进一步营造互学互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做好本地区督查激励措施组织实施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适时对激励措施实施效果组织评估。

各有关部门制定或调整完善后的激励措施实施办法,于2022年1月15日前报送国务院办公厅。从2022年起,各有关部门于每年2月底前,根据上一年度工作成效,结合国务院大督查、有关专项督查情况,研究提出拟予督查激励的地方名单,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将会同有关方面统筹组织开展相关督查激励工作。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停止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诚捷祥

升升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2008年,是一家涉及工程设计、建筑施工、检测研究、生产加工、培训规划、房地产开发为一体的多元化企业。公司具有建筑、公路、水利水电、市政、电力、园林绿化、石油化工、地质灾害治理、公路养护、电力承装(承修、承试)、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GB1、GB2、GC2)、建筑行业乙级、风景园林、环保专业乙级设计等40余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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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资质


升升集团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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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建筑装饰信用AAA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标准化一级

2023年宁夏民营企业100强(73位)

2024宁夏民营企业100强(83位)

水利信用AAA

“综合实力‘20强’银川市优秀民营企业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 级-2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 级-1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 级-4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 级-3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 级-5

集团荣获2021年度水利工程优秀质量管理小组II类成果奖1项

A级纳税信用单位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 级-6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 级-7

2016年度建筑行业先进个人

2016年度先进会员单位

慈善捐款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工法

2017年度招投标协会先进单位

诚信单位荣誉证书

2016-2017年市级守合同重信用

2017年度先进会员单位

2015年建筑业先进单位

宁夏建筑业20强-1

宁夏建筑业20强-2

宁夏建筑业20强-3

2016年度信用等级证书

2015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

2018年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3

2015-2016区级“守合同重信用”

“十大最具影响力领军企业”荣誉证书

2017年度先进会员单位

2017年度全区建筑行业先进建筑业企业

2017年度宁夏建筑业龙头企业20强施工企业

2017年度宁夏建筑业龙头企业20强施工企业

2017年度全区建筑行业先进个人

2017年全国水利生产知识网络竞赛评优秀组织单位

2017年全国水利生产安全知识网络竞赛集体奖

“茹水情深、助力脱贫”公益捐款

2017年度标化工地

2017年标化工地

2018年标化工地

2018年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1

2018年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

2018年全国水利知识竞赛集体奖

2018年度优质工程奖

荣获优质工程奖

2018年度优质工程奖

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2018年度区建筑业联合会先进会员单位

2019集团公司抚平帮困 献爱心

2019园林公司抚平帮困 献爱心

集团公司2019助学捐助

园林公司2019助学捐助

2018年度先进单位

2018年度银川市建筑业协会先进会员单位

2018年自治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中卫新墩标化)-1

2018年自治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中卫新墩标化)-2

2018年自治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中卫新墩标化)-3

2018年自治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中卫新墩标化)-4

2018年度先进会员单位

2018年度先进会员单位-园林协会

2018年度银川市社会保险诚信单位

2018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银川市建筑工人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

2019年水利知识竞赛证书

2019年度全区建筑工人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

2019年度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中宁县

2019年度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红寺堡区

2019年度优质工程奖-青铜峡市

2019年度优质工程奖-银川市小微公园

2019年度优质工程奖-银川市滨河新区

荣誉证书-集团公司爱心捐助

荣誉证书-园林公司爱心捐助

2019年度先进会员单位

荣誉证书-2019年度先进会员单位

荣誉证书-园林绿化协会2019年度先进会员单位

2019年度中卫市建筑联合协会先进会员单位

2019年度银川市建筑业协会先进单位

2019年度银川市建筑业协会先进会员单位

热心希望工程向宁夏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赠4万元

2019年度中卫市建设行业先进企业

2019年度先进会员单位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 级-4

2016年先进建筑业企业

吴忠市建筑业协会2020年度先进会员单位

公司被评为银川市建筑业协会2021年度先进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