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宁夏实现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1-01-18 09:53:07 阅读数:1002
2019年至2020年,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中卫市、固原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完成生态保护督察并反馈督察意见,标志着宁夏已经实现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2019年督察反馈的79项整改任务中,完成整改45项,其余34项正按时序进度推进;转办群众信访投诉件145件,完成115件,正在办理30件,办结率79.3%;2020年督察转办群众信访投诉件275件。
宁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于2019年启动,督察内容主要是被督察地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问题整改,市、县(市、区)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2019年10月,自治区党委第一、第二、第三督察组分别对石嘴山、中卫、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展了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反馈督察意见;2020年9月,自治区党委3个督察组分别进驻银川、吴忠、固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反馈督察意见,这对推动被督察地市党委和政府有效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集中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全区环境起到重要作用。
通过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解决群众关心和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定不移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不断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形成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助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