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房屋建筑工程领域推广使用外架钢板防护网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房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从源头上消除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加强标准化示范工地建设,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区房屋建筑工程领域推广使用外架钢板防护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范围
鼓励在房屋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侧立面使用钢板防护网进行侧面防护。
二、使用要求
施工单位应在脚手架专项方案中明确钢板防护网的相关安全要求(材料、规格、受力、构造措施、安拆、验收、使用等),其中外架钢板网材料规格应满足:厚度0.5mm及以上,材质镀锌钢板,20*20mm方钢管边框,外观颜色选用湖蓝色和绿色。安装阶段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安装牢靠,使用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安全要求。
三、奖励措施
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的整个标段工地脚手架侧立面安装使用钢板防护网,经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定后发文表彰,一次性奖励诚信分值200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施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齐英良 电话:0951-6085236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