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联系我们

24小时全国服务热线

0951-7653472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是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查看联系方式>>
行业动态

典型案例——劳务分包、转包、内包、挂靠的合同效力,违法的事儿千万别做!

发布时间:2018-11-07 13:55:59    阅读数:2235

来源:法务之家

在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中,建筑业农民工劳动纠纷数量占多,这很多是因建筑工程中存在劳务分包、转包、内包、挂靠等情况,接下来,以实例方式进行了归纳,仅供参考。

劳务分包:合同效力应视情况而定

【案例】

一家公司通过招标方式从一家建设单位承包到楼房建筑工程后,将面积约为150㎡的清除基础淤泥的劳务分包给了邱某等12名农民工。

可当邱某等完成工作任务后,公司起初借口尚未从建设单位获取工程款而一再拖延工资,后来干脆以其分包劳务未获得建设单位同意,属于违法分包、不具有法律效力为由拒绝支付。

【点评】

劳务分包并非必然无效。就承建单位与建筑单位在建筑合同中没有劳务分包的约定或劳务分包没有得到建设单位认可时,是否属于违法分包问题,应当区别对待:如果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资质且在资质条件允许范围内的分包,不属于违法分包;如果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或虽然有资质但不在资质许可条件范围内的分包,属于违法分包。

与之对应,本案所涉清除基础淤泥的劳务,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只需通过简单的体力劳动就能完成,根本不存在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的问题,因而公司不能拿无效说事儿。

劳务转包:任何形式均被法律禁止

【案例】

2017年8月,一家公司承包到一项劳务工程后不久便当起了“甩手掌柜”:将之转包给包工头李某。李某则雇请肖某等17人施工。

任务完成后,李某却携带公司给付的工资逃之夭夭了。面对肖某等索要工资的请求,公司认为其已经付过,且其与李某之间的转包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肖某等自然无权向其索要。

【点评】

的确,本案所涉转包合同无效。转包是指承包人将承包的劳务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实际成为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而分包中的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虽然转包都被法律所禁止,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尽管本案所涉转包合同无效,但公司却必须向肖某等人支付工资。

劳务内包:劳动者权益受法律保护

【案例】

2017年9月,一家建筑公司承包一项劳务工程后,以“内部承包”方式交由其内设机构基建部完成。基建部随之招募了邓某等20名农民工施工。期间,邓某在劳动期间不慎受伤。当邓某要求给予工伤赔偿时,却遭到公司拒绝,理由是其与基建部的“内部承包”协议无效,其自然无需对基建部的雇佣行为担责。

【点评】

公司必须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内部承包”又叫“内包”,是承包人承接劳务工程之后,交由其内部职能机构或者部门负责完成的一种经营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人的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人格,属于法人的一个部分,法人对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的行为负责。即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和法人属于同一主体,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的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他人”或“第三人”,故内包不属于转包。

与之对应,公司自然应当对邓某的工伤承担赔偿责任。

劳务挂靠:所有方式都属无效行为

【案例】

包工头朱某拉起建筑队后,鉴于难于接到活干,遂挂靠到一家建筑公司。2017年11月,朱某以该公司名义与一家单位签订了劳务合同。一个月后,朱某雇请的员工邱某因脚手架脱落而受伤。鉴于朱某拒绝赔偿,邱某曾要求公司担责。但公司认为,朱某与其系挂靠关系,而挂靠不受法律保护,故邱某只能要求朱某担责。

【点评】

本案所涉劳务挂靠关系无效。劳务挂靠主要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劳务活动的行为。虽然这种行为被法律明令禁止,但并不等于本案所涉建筑公司便无需对邱某所受伤害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由此可知,邱某有权要求本案中被挂靠的这家建筑公司担责。


关于诚捷祥

升升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2008年,是一家涉及工程设计、建筑施工、检测研究、生产加工、培训规划、房地产开发为一体的多元化企业。公司具有建筑、公路、水利水电、市政、电力、园林绿化、石油化工、地质灾害治理、公路养护、电力承装(承修、承试)、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GB1、GB2、GC2)、建筑行业乙级、风景园林、环保专业乙级设计等40余项资质。
总访问量:4088671次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1003号

荣誉资质


升升集团资质

矿山通信起重设备安装古建筑二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机电总承包一级

劳务、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电力承装、承修、承试三级

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资质

地质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

压力管道安装资质(GB1、GB2、GC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024年度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建筑装饰信用AAA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标准化一级

2023年宁夏民营企业100强(73位)

2024宁夏民营企业100强(83位)

水利信用AAA

“综合实力‘20强’银川市优秀民营企业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 级-2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 级-1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 级-4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 级-3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 级-5

集团荣获2021年度水利工程优秀质量管理小组II类成果奖1项

A级纳税信用单位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 级-6

2016年度建筑行业先进个人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 级-7

2016年度先进会员单位

慈善捐款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工法

2017年度招投标协会先进单位

诚信单位荣誉证书

2016-2017年市级守合同重信用

2017年度先进会员单位

2015年建筑业先进单位

宁夏建筑业20强-1

宁夏建筑业20强-2

宁夏建筑业20强-3

2016年度信用等级证书

2015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

2018年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3

2015-2016区级“守合同重信用”

“十大最具影响力领军企业”荣誉证书

2017年度先进会员单位

2017年度全区建筑行业先进建筑业企业

2017年度宁夏建筑业龙头企业20强施工企业

2017年度宁夏建筑业龙头企业20强施工企业

2017年度全区建筑行业先进个人

2017年全国水利生产知识网络竞赛评优秀组织单位

2017年全国水利生产安全知识网络竞赛集体奖

“茹水情深、助力脱贫”公益捐款

2017年度标化工地

2017年标化工地

2018年标化工地

2018年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1

2018年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

2018年全国水利知识竞赛集体奖

2018年度优质工程奖

荣获优质工程奖

2018年度优质工程奖

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2018年度区建筑业联合会先进会员单位

2019集团公司抚平帮困 献爱心

2019园林公司抚平帮困 献爱心

集团公司2019助学捐助

园林公司2019助学捐助

2018年度先进单位

2018年度银川市建筑业协会先进会员单位

2018年自治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中卫新墩标化)-1

2018年自治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中卫新墩标化)-2

2018年自治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中卫新墩标化)-3

2018年自治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中卫新墩标化)-4

2018年度先进会员单位

2018年度先进会员单位-园林协会

2018年度银川市社会保险诚信单位

2018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银川市建筑工人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

2019年水利知识竞赛证书

2019年度全区建筑工人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

2019年度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中宁县

2019年度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红寺堡区

2019年度优质工程奖-青铜峡市

2019年度优质工程奖-银川市小微公园

2019年度优质工程奖-银川市滨河新区

荣誉证书-集团公司爱心捐助

荣誉证书-园林公司爱心捐助

2019年度先进会员单位

荣誉证书-2019年度先进会员单位

荣誉证书-园林绿化协会2019年度先进会员单位

2019年度中卫市建筑联合协会先进会员单位

2019年度银川市建筑业协会先进单位

2019年度银川市建筑业协会先进会员单位

热心希望工程向宁夏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赠4万元

2019年度中卫市建设行业先进企业

2019年度先进会员单位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 级-4

2016年先进建筑业企业

吴忠市建筑业协会2020年度先进会员单位

公司被评为银川市建筑业协会2021年度先进会员单位